一、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
通知公告_130931
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设立申请审批服务指南(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