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