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欢迎访问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崇尚诚实劳动,营造优良学风,鼓励科研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特设立“第四军医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第二条学术道德委员会致力于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声誉,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第三条学术道德委员会是学校学术道德建设的决策咨询机构和调查审定机构。在学校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第二章组成第四条学术道德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委员不超过15人,由校内德高望重、致力于弘扬良好学术道德、热心于学校管理与建设的在岗或退休知名学者、专家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联合组成。